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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党校高级班管理制度
2014-07-09 22:16   审核人: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端正大学生入党动机,加强对高级党校学员的管理,特制定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党校高级班管理制度。

一.招生条件

取得党校初级班结业证的优秀大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二十五名且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二、选拔流程

1、由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班级选拔时需要带班党员在场。各班根据分配名额排序上报高级党校名单,带班党员签字确认。

2、征求班主任意见并请班主任在班级推荐名单上签字确认。

3、社会理论研究会收集各校级社团和学院各社团推荐名单。

4、社会理论研究会审查上报推荐人员资格条件。

5、党总支召开支部会议审议高级党校名单。

6、公示高级党校培训班名单。

三、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十八大会议精神、当前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政治和当前社会热点问题。

四、培训形式

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观看纪录片等形式为辅。

五、管理与考核

1、所有参加高级党校培训班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除学校考察外,学院对高级党课学员的党校考勤、作业、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无故旷课一次或请假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理论考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填空题部分不满24分的视为不及格)。

5、严肃考风考纪。理论考试违纪或作弊者考试成绩为零,并取消以后参加学生党校高级班的培训资格。

6、结业考核:按百分计。理论考试占80%,实践占10%,平时成绩占10%。考核成绩过60分及以上者,颁发结业证书。

7、凡高级党校未能取得结业证书者除对学院有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享有高级党校学习资格。

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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