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参加初级党校培训班的初步人数分配比例。其中,13级每班2名,14级每班5名。12级以上班级不再分配初党名额。
二、推荐条件
13级: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二十五名,并且无挂科科目。
14级: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二十五名,并且无挂科科目。
研究生推荐无要求。
三、选拔流程
1、班级选拔时需有两名带班党员在场,并在选拔名单上签字。
2、各班团支书须将班级推荐情况通知班主任,并需班主任在班级推荐名单上签字确认。
3、各班上报班级推荐名单后,由特色理论研究会负责部门对各班上报人员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进行核实。
4、为学院各协会分配协会推荐名额。
5、由特色理论研究会负责部门收集各校级社团和各院级社团推荐名单,并按照学院推荐要求进行核实。
6、查询所有班级推荐和协会推荐的人员在上学期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有受处分人员(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所有有违纪行为和受过处分的人员取消此次参加初级党校培训班的学习资格。
7、公示最终确定的初级党校培训班名单,并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和举报。
8、公示结束后,各班团支书负责通知本班此次参加初级党校培训班的最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