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电子工程学院党委文件
电子党发〔2015〕2号
关于调整电子工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
鉴于电子工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完成,现将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院党委书记李春华: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对外联系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工会、保卫处等并负责上述部门工作的具体落实;对内分管学院综合办公室,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
院长张军: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及学院改革工作;对外联系校财务处、人事处、战略办、审计处、国资处、保卫处等并负责上述部门工作的具体落实,对内分管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系。
教学副院长刘芬:负责本科教学(含实验实训)、专业建设等方面工作;对外联系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本科留学生及对外交流部分)、国资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设备采购部分)等并负责上述部门工作的具体落实;对内分管电子信息工程系、通信工程系。
院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刘娜:全面负责学生工作,辅助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外联系校学工部、团委、后勤处等并负责上述部门工作的具体落实;对内分管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研副院长李士心:负责学科建设、科研、研究生等方面工作;对外联系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科技(产业)处、国际交流处(留学研究生方面工作)、国有资产处(学科及科研方面工作)等并负责上述部门工作的具体落实;对内分管电子科学与技术系、天津市现场总线控制工程中心。
特此通知
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15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