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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0-05-08 17:00   审核人:

为做好我院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复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科学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对考生的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能力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为组织协调和完成好招生工作,我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专业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主要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小组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当年无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

2)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监督和检查。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必须加强对本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加大复试力度,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我院研究生的录取质量。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的结果负责。

三、研究生复试方式

学院将选用教育部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要复试平台,使用Chrome浏览器最新版访问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方案。

1.复试会场和复试平台

学院和考生分别自行搭建场所,凭借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实现研究生复试过程。复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并对视频资料进行存档。

1)学院需要准备复试的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大屏和麦克风等设备,同时还准备一台用于摄录复试现场的摄像设备。

2)考生需准备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或另一部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来搭建考试环境,要求硬件设备(带摄像头)需在考生正面和背面各放置一个,用于规避考试中可能出现的作弊行为。

3)学院复试考场除传统复试所需的专家组和会议记录人员外,需加设一名主持会议的教师,负责开考前组织考生利用相关软件安排考生进行签到,抽签工作,通知相关考生进行准备,考生通过视频会议客户端入会开考后,锁定会议,避免其他考生入场。

4)进行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培训和模拟测试。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开通后,学院将对复试研究生进行至少一次远程面试系统使用培训,熟悉流程、操作步骤,做好模拟演练,为正式复试工作有序开展打好扎实基础,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具体培训和模拟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复试突发情况预案

复试过程出现网络中断等情况,需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进程。复试考生如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或其他突发情况造成复试过程无法正常进行的,由相关老师立刻与学生进行电话联系,视情况可将转为电话复试。如5分钟内可以恢复网络,可以继续网络复试;如超过5分钟无法连接网络且无法进行电话复试的,则此次复试成绩不计,直接进行下一位同学的复试,待该考生网络恢复后可延后至本批次最后一位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如学校网络出现故障,则直接改为移动或联通网络继续进行复试。

3. 复试考生的确定。

根据差额复试原则,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20%-150%,对生源不足的情况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试的内容安排

1)笔试部分改成专业测试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测试题),专业测试试题由学院提前命制且不少于五份,以供考生随机抽取,答题方式采取口述方式。每位考生10分钟,考核完毕后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面试,学院复试小组参照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及办法、按照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细则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际运用能力,考核完毕后现场打分。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为每位考生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英语面试部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采取“主观测试”的形式,由复试工作小组出题,主要通过复试小组成员与复试学生进行英文交流而评定,用时约5分钟,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如有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复试,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因为网络面试时,需对其应笔试科目内容进行问答测试,每科15分钟,不少于5道题目,满分各为150分。同等学力复试考生考试试题由学院提前命制。

五、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20%+口语与听力成绩×20%

2.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 同等力学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今年我院所有专业复试方式均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日前2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复试当天开考前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方可进行复试考核。考生须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注册备案表或学生证)。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5.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或所在系出具,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政审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役现役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入学后3个月内对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七、录取规则

1. 复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分值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初试总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值高者优先录取。

2.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

5.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我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机会。

6.教育部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于电子工程学院网页公布

八、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022-28181027

举报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委 022-8818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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