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教职工请假单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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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请假期间委托任务承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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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类型  | 
    □公假□事假□病假□婚假   □产假□丧假□其他           | 
   
   
    请假具体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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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期间 工作任务 (简要分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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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委托人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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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主任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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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副院长 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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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书记审批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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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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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假一天及以内者(不含周二下午),由部门主任审批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请假三天及以内者由部门主任签署意见,所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请假超过三天且在十五天及以内者,由部门主任、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院长或院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周二下午请假者,由部门主任签署意见,院长或院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请假超过十五天者,按照学校要求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单》由部门主任和院长签署意见,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分管(联系)校领导、人事处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