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特成立大学生学风督察员队伍,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学风督察员的组成机构
由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客观公正地反映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参与学院学风建设,善于发现问题,并能主动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风督察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学风督察员应了解学院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状况,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学风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2、学风督察员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或在下课时对检查的班级进行点名,及时准确地记录与反馈。
3、热爱学风建设督察工作,认真负责,扎实工作。
4、学风督察员需持证上岗,文明督察,有事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三、学风督察员的工作与考核
1、团总支负责学风督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团总支将定期召开学风建设专题座谈会、研讨会,汇总学风督察员反馈的信息,听取学风督察员的汇报,及时处理反馈的有关问题。
3.团总支将对学风督察员定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末将对考核优秀的学风督察员在德育评分方面适当加分、并在有关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
4.学风督察员要起到学风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示范。
5.督察员若有违纪问题,则取消督察员资格。
电子工程学院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