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教职工请假单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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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请假期间委托任务承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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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型 |
□公假□事假□病假□婚假 □产假□丧假□其他 |
请假具体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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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间 工作任务 (简要分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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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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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任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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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院长 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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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书记审批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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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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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假一天及以内者(不含周二下午),由部门主任审批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请假三天及以内者由部门主任签署意见,所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请假超过三天且在十五天及以内者,由部门主任、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院长或院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周二下午请假者,由部门主任签署意见,院长或院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请假超过十五天者,按照学校要求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单》由部门主任和院长签署意见,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分管(联系)校领导、人事处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